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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1、地区。
申报者所在县区名称。
2、申报者姓名。
填写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
3、专业类别。
填写工艺雕塑、艺术陶瓷、金属工艺与首饰、编织工艺和其他工艺美术等类。
二、表格
1、工作单位。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
2、职务。
填写申报者在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担任的职务。
3、政治面目。
填写本人参加的党派的全称或无党派
4、学习简历。
(1)从中学开始填写申报者所接受的所有国家认可的正规教育经历。
(2)年月至年月:填写申报者接受教育的起止时间。
(3)何校何专业或师从何人:填写申报者在上述时间内,在什么学校学习什么专业或填写师传学艺经历(师傅姓名、学习专业、时间)。
(4)毕(结)业:填写申报者在上述时间内所在学校学习的情况,分毕业、结业二种。(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工作简历。
(1)申报者需按时间顺序详细填写。
(2)年月至年月:填写申报者在某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
(3)从事何种工作:填写申报者在上述工作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4)证明人:填写能证明申报者上述工作经历的人的姓名。
(5)关系:填写证明人与申报者之间的关系。
6、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部门组织的何种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
按照时间顺序填写由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艺术院校举办的3个月以上的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进修)。(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7、擅长何种传统工艺美术技艺,有何业绩、创新发明、研究成果及有关著作和作品集等。
申报者根据本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结合工作实践,将自己擅长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特长进行总结。按时间顺序,简述申报者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所取得的业绩、创新发明以及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上发表的研究成果、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作品集等。(限500字以内,创新发明附专利证书复印件,著作和作品集附有关证明材料)
8、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荣誉称号以及有关技术职称等。
申报者按时间顺序填写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荣誉称号,以及有关技术职称等。(附有关证书复印件)
9、社会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指县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如市级劳动模范等。(附有关证书复印件)
10、本人作品在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展会上获奖情况。
申报者填写何时、何地、在何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何种展会上获得的何种奖励。(附有关证书复印件)
11、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申报者要详细填写何时、何地参加了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12、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何种奖励;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13、由本人创作的主要作品简介及照片。
主要作品指非参评的,但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每件作品介绍在200字以内,附相应的彩色照片。(详细的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14、参评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应概括填写参与本次评审的作品简要介绍(每件作品500字以内)及相应的彩色照片。(详细的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15、县区经信部门推荐意见。
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者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
(2)对申报者艺德、技艺水平的简单评价;
(3)如属破格申报,需详细说明理由;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